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:
人民防空工程(简称人防工程),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、人民防空指挥、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,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;是增强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,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,以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,具有重要作用。
在日常生活中,要保护好人防工程,不让它遭到破坏。
居民应做到:
不擅自占用、拆除、改造、毁坏人防工程。
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、废水、废渣等。
不在人防工程中生产、存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和有放射性、有腐蚀性的物品。
不占用、堵塞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、出入口、通风口和进排风竖井。
发现有损坏人防设施的行为,要立即制止,并报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。
什么样的工程需要建人防工程
1、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,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;
2、新建除***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,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。具体比例为: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%—8%;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%—6%;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%—5%;县城为3%。
3、新建除***项、***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,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。